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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崇祯年款

2008-08-09 21:01:13

   明崇帧年间(1628—1644年)陶瓷器上的年款,主要见于景熄镇瓷器上。此时景德镇已无官窑瓷器生产,少数以青花料书写的‘大明崇祯年制”楷书款的器物,字迹潦草,当为民窑生产。崇祯时景德镇民营瓷业发达,民窑瓷器所书年款除“大明崇帧年制”,另见有“崇祯五年监制·翔风堂”、“大明崇祯元年”、“大明崇祯八年”、“大明崇祯九年”、“大明崇祯七年孟冬月信士邹土德心贡献关帝庙“、“大明崇祯七年孟冬月信士郑德清“、“大明崇祯十年腊月初十日”、“崇祯二年孟夏吉日造”、“崇祯十一年腊月亥山苍水福信有归”、“崇祯拾贰年中秋月即立”、“皇明崇祯I十一年腊月初八吉日时”、“崇祯八年”、“崇祯年冬日冒茂卿置用”等。以上崇帧民窑年款,有的用青花料书写,有的用釉上红彩书写,也有的用尖状工具刻划。落款位置多在器物外底、外壁、内底等处。明代崇祯时德化窑瓷上也有书年款的,如白釉象耳瓶上的“崇祯己卯十二年十二月立”款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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