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桌案类
包括各种桌子和几案,主要有炕桌、炕几、炕案、方桌、半桌、条桌、条几、条案、月牙桌、抽屉桌、手头案、翘头案、架儿案、香几、画桌、画案、书桌、书案、棋桌、琴桌、供桌等形式。
炕桌炕桌是我国北方常用家具,又称为矮桌,是专门放置于炕上使用的桌子。由于体积小,搬动方便,深受北方家庭喜爱。明代的炕桌造型美观,式样丰富,一般为有束腰长方炕桌,束腰下有牙子装饰,三弯腿,足有涡纹足及勾脚等不同形式。
炕几、炕案炕桌、炕儿和炕案均属矮桌,多在炕上使用。三者的区别是炕桌略宽,用时多放在炕的中间;而炕见和炕案较窄。置于炕的两侧使用。凡腿在四角,与桌面顶端呈90”直角结体的叫炕几;腿足缩进不在四角,呈案形结体的就叫炕案。
方桌 方桌是传世较多见的一种明式家具,有大、中、小三种类型。大者俗称八仙桌,中者称六仙桌。小者称四仙桌。用式方桌常见形式有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基本造型,其他部位则形式十分丰富,例如帐子有霸王彬、罗锅帐、直帐等;帐子上的装饰有卡车花、矮老、牙子等;腿有圆腿和方腿之分;脚有直脚、勾脚和马缔足之孙此外,还有一腿三牙形式,在腿的左右有牙子以外,还在与桌面呈巧”角的桌腿上,加一个牙子,这是明代方桌造型的独特形式。
半桌半桌的宽度仅相当于八仙桌的一半、故名。当八仙桌不够用时,半桌可接上,所以半桌又叫“接桌”。其造型与方桌基本相同。明代常以黄花梨木制作。
条桌 是一种长方形桌面的桌子;腿与桌面顶端呈90o直角,腿不向里编进;如腿向里缩进,则称为条案。有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基本造型,其他结构形式较丰富,例如有有束腰罗锅帐单矮老直腿条桌、无束腰弓背牙子直腿勾脚条桌等。条桌与画桌、画案、书桌、书案等宽长桌案相比,结构和造型相同,其区别主要在于后者比前者宽大。
月牙桌即半圆桌,似月牙,故名。月牙桌的基本造型也是有无束腰和有束腰两种,腿有直腿、三弯腿、蚂炸腿等不同形式。两腿之间,往往饰以壶门轮廓,精巧秀美。
平头案 案面平直,两端无任何装饰。平头案虽然案面朴素无饰,但其他部位构造仍不失于变万化、秀挺古朴。明代平头案的最大特色,是常用替木牙子为饰,既牢固又美观。
翘头案顾名思义是案面两头做向上翘起的卷沿,故名。明代翘头案的腿足大多采用挡板,而不是用传统的四足形式。两侧的挡板有透雕纹样,呈现秀雅精致之美。
架儿案 为分体式家具,两端是儿子,儿子上架设案面,拆卸十分方便。儿子作二段或三段处理、一般中段镶板,上、下二段透空,并作成各种圈口装饰。以期棚木、红水多见。
香几见面有方、圆之分,有束腰,一般作成三弯腿,外翻马蹄足,整体造型流畅、简洁。香几亦可作花几,用以陈列花盆。
(3)床榻类
床的主要功能是作为卧具,不仅长,而且宽。榻是一种仅有床身,上无任何装置且较窄的坐卧具。明代床的形制主要有罗汉床。架子床和拔步床三种,塌较为少见。
罗汉床又称为弥勒榻,是一种三面设矮围屏的床,大约是古代僧人常坐此床谈经论道而得名。明代罗汉床的围屏十分精美。有透雕的花卉图案,有的腿部也饰以浮雕。腿足则以三弯腿、涡纹足多见。罗汉床可坐卧两用,是厅堂中十分讲究的家具。
架子床四角有立柱、有顶的床的统称,顶盖俗称“承尘”,因床上似播有架子,故名。明代架子床床围的矮屏常以透雕组成,顶盖亦有透雕的桂檐,腿则以粗壮的三弯腿多见,突出透空效果,简朴而稳重。
拔步床床体庞大,是床榻中最大的床类。床下有底座,床前置浅廊,四周设矮围屏,上有顶盖,中间为床门,状如居室。明代拔步床常以千字纹装饰,是一个重要的特征。(未完待续)


